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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商扶贫要解决好四个问题

新闻 陕西日报 2018-07-18 09:21:41

  当前,电商扶贫已经从一种理念演化为一种共识,也从初期探索演变为广泛实践。从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开展试点至今,电商扶贫在政府、平台、网商、传统生产主体等方面推动下蓬勃发展,为脱贫攻坚注入了新动力。2017年,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扶贫办实施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已经覆盖全国499个国家级贫困县;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实现网络零售额1207.9亿元,同比增长52.1%,高出农村电商整体增速13.0个百分点。然而,电商扶贫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。

  首先,在理念层面,要提高认识开阔视野。不能停留在教几个贫困户开网店,搞几场活动在网上卖几次农产品这样的浅表层上。而要考虑如何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,特别是与脱贫攻坚主要目标深度结合的有效措施,以电商来推动就业扶贫、产业扶贫、教育扶贫、公益扶贫,与之实现深度融合。

  其次,在实践层面,要加快破解面临的一系列困难。电商扶贫面临的困难,通常包括网络基础落后、快递物流不发达、农产品质量不达标、人才匮乏等。推动电商扶贫,必须坚持问题导向,打持久战,逢山开路,遇水架桥,从打基础的事情开始。如加强人才培养,既授人以渔,又要营造渔场,真正扶上马,再送一程;破解快递物流问题,必须有协同共享理念,抱团取暖,把运营成本降下来。特别是“手”要伸得长一些,从卖农产品延伸到改造农产品生产体系,推动供给侧改革,打通供应链,创新产业链,重塑价值链。

  第三,在评价层面,要突出贫困主体的获得感。不能把电商扶贫当个筐,什么都往里装;不能把贫困区域的电商业绩等同于电商扶贫的成绩;也不能把简单的电商活动等同于电商扶贫的长效机制;更不能把空头支票当成宣传噱头,吊群众的胃口。而是必须聚焦到贫困主体,体现精准要义,让贫困地区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电商带来的实惠。检验电商扶贫成效好不好,要看有多少贫困农户因为电商脱了贫,平均到每个农民身上能增加多少收入,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实实在在的带动。

  第四,在方法上,要注意各方力量的有效协同。政府、平台、网商、服务商、传统企业、农村经营主体及贫困户,是电商扶贫的重要力量,缺一不可。但从实际情况看,政府各部门、各大平台、各个网商及服务商之间还缺少有效协商,各自为战的多,密切协作的少,本来就稀薄的电商要素在贫困地区还相对分散,难以形成合力,运行成本高效率低。传统企业、农村经营主体及贫困户还缺少有效带动和帮扶,势单力薄。应加快建立政府引导、平台开放、各方力量参与的电商扶贫协同机制,进一步提升电商扶贫效率。特别是地方政府,要从系统思维出发,发挥统筹协调作用,积极完善电商生态,引导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,拼尽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。

编辑:付凯丽